如果在堆栈上创建了一个变量,则在创建该变量的函数退出时,该变量将被删除。因此,大概无法从该函数返回指向该变量的指针,也不能将其传递给另一个线程(除非您确定在创建该函数的函数退出后,另一个线程将不会使用它。)
如果将指针作为另一个函数的参数传递给堆栈上的某个位置是否合法,如果它是另一个函数的api合同的一部分,那么它将在同一线程中使用该指针执行所有操作?
这不是完全一样;原始函数结束后正在使用指针。
如果将指针作为另一个函数的参数传递给堆栈上的某个位置是否合法,如果它是另一个函数的api合同的一部分,那么它将在同一线程中使用该指针执行所有操作?
是-它仍在堆栈中,因此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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