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MSDN对术语“继承”和“实现”非常谨慎。
我们实现接口,但继承非抽象类。我想继承了抽象类的完整方法,但是实现了抽象方法。
我想继承了抽象类的完整方法,但是实现了抽象方法。
不。基类的覆盖方法覆盖了抽象方法(定义)。
抽象方法声明引入了新的虚拟方法,但未提供该方法的实现。而是,非抽象派生类需要通过重写该方法来提供其自己的实现。
当抽象类同时包含完整方法和抽象方法时,我们应该使用哪个术语?
抽象类本身的定义指出,它也可以包含方法定义,但它至少应具有一个抽象方法。
抽象类一方面没有实例(这是接口的特征),另一方面它可能包含完整的方法(这是类的特征)。
抽象类显然是类的一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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