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一个文件夹中有一个带有类和一些功能的脚本(带有__ init __ .py)。在根文件夹中,我有一个main.py脚本。
在主脚本中,我使用模型调用了模块:
import folder.script
而且,我用模型调用了模块:
folder.script.class.function()
“类”是用作模块的脚本的类。“功能”是相对于类的功能。
但是,我收到一个输出错误:
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function() must be called with class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什么也没得到)
错误在哪里?
这意味着function
需要先有一个实例,class
然后才能使用它。使您的代码是这样的:
folder.script.class(...).function()
通过(...)
在类名称之后添加,可以创建该类的实例。
但是,最好这样做:
var = folder.script.class(...)
var.function()
这样,您可以稍后在脚本中以名称使用类实例var
。
或者,如果function
以实际上不需要类实例的方式构造它,为什么不将其完全移出类并将其正确放置在模块中呢?仅在需要将函数放置在类中才能正常工作时,才应将它们放置在类中。
注意: ...
表示放置需要的东西。我不知道有什么论点(如果有的话)class.__init__
。如果什么都不做,那么只做就()
可以了。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如有侵权,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删除。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