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混乱,但我想解释一下我的意思。
(1)是一个Java项目,用作具有访问文件和内容方法的库。(2)出于相同原因的android库。仅用于Android的用于访问文件和内容的简单方法。
现在(1)和(2)已链接到我的Android项目(A)的构建路径中。工作正常。我可以从这些库项目或它们包含的jar中访问任何方法。现在,我有第二个Android项目(B)。因此,我想通过将其放入(2)中来使(A)中的活动等可用于(B)中。
Buuuuuuuuuuut:这些复制的代码中的某些需要(1)中的方法,但(2)现在不可用,因为(1)和(2)彼此不了解。
想法:仅将(1)链接到(2)[((1)已从(A)中删除)],并且(2)将作为库添加到(A)和(B)中,以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
结果:它不起作用,因为(1)中的所有内容在(A)和(B)中不再可用,并且(2)无法通过(1)中包含的jar和方法。
同时将(1)链接到(2)并链接到(A)和(B)会增加生成的jar的大小,因为所有内容都安全了两倍。
问题:是否有方法可以将(1)链接到(2),将(2)链接到(A)和(B),但仍然可以受益于(1)中的所有底层jar和方法?按照我的理论,这样做是合乎逻辑的,但是Eclipse并未遵循这种想法。也许我错过了一个设置。在(2)中,我将(1)设置为可导出,以希望它能解决任何问题。
问题解决了:
我已经做对了,但是Eclipse对它没有反应。通过将Java项目(1)导出为jar并将其包含到(2)中,Eclipse最终理解为使用(1)中的方法。显然,删除了jar并切换回包含Java项目(1),此组合仍然有效。原因未知。在几次关闭并启动Eclipse之后,结果仍然存在。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链接(1)和(2):
您所要做的是在项目(2)中插入一个“私有”库,并指示项目(2)使外部资源可见该私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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