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种原因,我很难找到一种证明这一点的好方法。总的来说,我对解决极限和数学感到非常生疏。
首先:我的印象是您可以根据乘法法来分隔限制。所以,目前我正要
LIM Ñ→∞(LG(n)的⋅n 0.5)⋅LIM ñ→∞((E / N)Ñ)
与某事物的极限乘以0的极限相同。因此,它必须为0。
这是即使有效,或者我应该回去,只是学习得到n个0.5 ⋅lg(n)和其他类似化合物的功能呢?
显然,这个问题是微不足道的,我只是想知道我是否正在采取有效的方法。
这很容易证明。请记住,f(z) = O(z)
如果存在M和z0,那么对于所有z > z0
:|f(z)| < M|z|
。
现在,由于我们微不足道地知道这|log(z)| < |z|
一切z > 1
,所以我们只能替代z = n!
,这就是我们的证明。要明确,z0 = 1
并M = 1
会做到这一点。
如果有人说这是不正确的,那么他们可能会忘记最常用的Big Oh符号(大写字母Omicron)提供了上限,因此界限不必太紧。
更新:关于极限乘数法则的注释。如果两个限制都存在,则只能打破这样的限制。例如,如果当n接近无穷大时具有n / n的限制,则不能将其与n / 1 / n的限制相分离,因为n的限制不存在。您的第一个限制显然有所不同,因此您不能使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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